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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 亳州市装备电教中心
  • 2026-03-0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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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电教馆(装备中心),市高新区分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26年全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2021-2024年立项的省、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含原装备课题),研究期间参加并通过中期检查,已按计划完成研究并具有理论性成果和实践性成果。

(一)理论性成果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正式出版的相关专著(不少于10万字,不包含资料汇编);

2. 研究报告被市级(含)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实际效果,或研究成果已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3. 课题结题前在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且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4. 课题结题前在省级及以上CN类学术刊物、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且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

5. 课题结题前在省级及以上CN类学术刊物、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且在《安徽电化教育》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

6. 课题结题前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篇(其中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

7. 课题结题前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且课题阶段性研究报告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所发(出)论文(专著)必须与课题紧密相关且在课题研究时段内的成果。

(二)实践性成果条件(符合其中两条即可)

1. 信息化教育教学设计集;

2. 信息化教育教学课例集;

3. 教育教学资源库(含微课、课件等);

4. 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集;

5. 信息化应用个案集;

6. 学生信息化作品集;

7. 信息化应用与管理系统(平台);

8. 现状与问题调查报告。

所有信息化应用集(库)、系统(平台)必须与课题紧密相关,信息化应用集作品数量要求为在研续期间课题组人员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件作品。

二、工作安排

1. 省级课题结题预审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2.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课题主管单位汇总本地区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并于4月10日前将附件1(Excel及PDF版)发送至市装备电教中心邮箱:bzdjg2010@163.com。

3. 课题组于4月20日前将申请结题鉴定材料在亳州智慧教育平台-课题管理系统上传完成。

4.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5125029。

三、材料要求

课题组须提供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 《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须正确区分“工作报告”与“研究报告”,凡在“研究报告”中大篇幅列举获奖、论文发表等工作性质内容的,视为作弊。

2. 理论性成果。提交成果目录清单;专著及已发表论文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包含封面、版权页(刊号、出版社、主管及主办单位等信息)、目录页及文章全文;已发表论文须同时提供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资讯任一官方网站首页检索结果的截图及对应网址链接。

3. 实践性成果。提交成果目录清单;整合相关成果生成二维码或可公开访问的链接展示;成果须紧扣课题研究,否则视为作弊。

4. 《课题成果公报》(附件3)按格式要求撰写。


附件:1. 2026年结题鉴定申请课题汇总表

2. 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 课题成果公报撰写要求  

 

                

亳州市装备电教中心

2026年2月26日


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3.docx

课题结题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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